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李江涛)针对“清华”成为全国驰名商标,清华大学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人日前表示,申请“清华”为驰名商标不是为了商业目的,今后有法律的武器作保护,那种滥用“清华”名义追逐非法利益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将更能得到有效保障,学校的发展也将获得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06年下半年认定的驰名商标名单,“清华”商标位列其中。至此,“清华”成为全国高校中首个被认定的驰名商标。
作为大学为什么要进行商标注册?对此,清华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郑永平解释说,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合理运用包括商标法在内的知识产权法律是加强对学校无形资产保护的重要手段。清华大学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和几代清华人的努力,已经成为国内外公认的著名大学,“清华”已经约定俗成地被认为是“清华大学”的简称,“清华”在社会中的公信度和认知度也积累为学校的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在社会大众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学校的校名、标识和一些典型标志都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无形资产,它不仅仅是学校的一种象征,而且也是学校厚重的文化、高素质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的一个体现,是学校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郑永平表示,近年来,社会上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追逐经济利益,有意利用“清华”的知名度和声誉进行不正当的商业活动,致使众多消费者将许多与清华大学无关的商业活动误认为是学校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一方面对学校造成了损害,另一方面也误导了广大消费者,使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据了解,仅在北京海淀工商分局登记注册冠以“清华”名义的公司,就有200多家,它们绝大多数与清华大学毫无关系。因此,在这种形势下,学校不仅需要通过名称权、名誉权等法律手段对知识产权加强保护,同时争取商标权的保护也是非常必要的。
据介绍,从1997年起,清华就率先在教育和科研领域分别申请了注册商标,希望以商标权作为法律武器遏制这种不法侵权势头。目前,清华拥有“清华”、“清华钟形”图案、“清华二校门”图案、“清华老校徽”图案注册商标。此次获得驰名认定的“清华”商标是清华最早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
近几年,与清华相关的企业相继取消了“清华”冠名,这与“清华”成为驰名商标有没有关系呢?郑永平表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学校决定,除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外,其他与学校有资产关系的企业都不再冠以“清华”名称,并通过了现已冠名“清华”的有关企业取消“清华”冠名工作的原则和计划安排。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经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所投资企业一年多来的努力工作,原“清华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清华紫光”“清华同方”等企业,取消了“清华”冠名。截至今年5月,在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投资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中,已有超过半数的涉及“清华”冠名的企业完成了取消冠名工作,其余企业正在加紧落实中;清华后勤企业有关取消“清华”冠名的工作也即将完成。
郑永平强调,社会上有人以为“清华”成为驰名商标是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这完全是一个误解。上述与学校相关的企业取消“清华”冠名,其目的就是为了凸显清华大学作为一所高等院校的根本任务在于人才培养,“清华”成为驰名商标,是学校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不受非法侵害,绝不是以此牟取商业上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