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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1日公布的《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点》中指出,计划今年制定《高等学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继续强化高校服务性收费管理,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昨天(4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说重新核定大学学费就要涨价,这是误解。”据介绍,教育部重新核定大学学费标准是想让教育成本分担更趋合理。
我国高等教育实行的是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也就是国家、学校和学生本人各负担一部分费用。大学学费标准一般是按照每名学生培养成本的25%来收取的,而且学费标准自2000年以来6年没有调整过。王旭明介绍说,《高等学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一旦出台,高校收取学费就有了依据。
“不好说是高还是低,因为现在成本核定办法还未出台,成本核算还未有结果。只能说,出台的标准只会更趋合理,更适合现阶段我国的国情。”王旭明告诉早报记者。
对于高等学校学生成本的核算,是否是由教育部本部门来完成,王旭明表示,并非像外界所理解的只有教育部在做这件事情,“高校学生成本核算,涉及多个部门,还有专家进行‘会诊’。从决策的过程来看,论证的过程更加合理而科学。”王旭明解释,相关部门包括财政部、物价部门、金融部门等等。(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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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表示,大学学费标准自2000年以来6年间就从来没有调整过。大学学费标准一般来讲是按照每名学生培养成本的25%来收取的。“但学生培养成本确实很难计算,因为涉及的因素太多。”教育部称,2007年将制定《高等学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一旦该办法出台,高校收取学费就有了依据,也表示教育部将根据新办法来重新核定现行的大学学费标准是否合理。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