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见《人民日报》2007年2月5日第11版刊载的《隐性学术腐败:领导挂名科技评奖成“惯例”》一文(以下简称《科评》),有感而发。
《科评》中的委员六条建议大快人心。委员们建议:在科技项目立项、评审时,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广泛的诚信道德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使各级行政领导主动不再担任项目负责人;对正进行的科研项目进行调查,对挂名的行政领导人进行清理;制定禁止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挂名担任科技项目负责人的实施细则;在科技项目评奖方面制定细则,明确禁止行政领导干部作为获奖者,特殊情况应向社会公示,以便于社会监督;调整对国企和科研院所领导人的考核办法,增加考核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作用和效果,对挂名、剽窃他人科技成果者进行惩处;禁止一人担任多项由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实行一人只能负责一项的措施,减少挂名不务实的现象。
领导与科技成果之类有一段距离,如果是科技专家型领导,那他“挂名”科技评奖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然而,非科技专家型领导“挂名”科技评奖之类,至少说明目前的科技进步激励制度安排和规则还需改进。
现在,“科教兴国”蔚然成风,可是我们为什么还缺乏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呢?我认为,这里头就有领导挂名科技评奖成“惯例”之类的消极作用和负面影响。领导挂名科技评奖成“惯例”岂止是隐性学术腐败?它至少还有以下害处:真正一线的科技人员的创造性、积极性轻则受抑制,重则受打击;违反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规律,真正出力流汗有贡献的功少甚至无功,而那些基本不动的坐享其成,得名得利得实惠;让一些叫好不叫座的项目在科技进步之列,催生了科技成果难转化的项目,影响了国家科技实力的发展壮大;科技财政拨款没有产生应有的效益或达到应有的目标,浪费了国家资财;附庸风雅,欺世盗名,违背了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等等。
术业有专攻,科技与管理特别是行政管理,科技工作者与领导之间还是各负其责、各得其所的好,不要越俎代庖,乱了科技进步的阵营。如果不是亲力亲为的科技专家型领导,那他挂名科技评奖之类应该禁绝。 (彭竹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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